2021年全省工会组织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1-11-25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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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省工会组织工作要点
2021年全省工会组织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按照省总工会十二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部署安排,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新产业新业态领域为重点,着力扩展工会组织覆盖面;以职工之家、会员评家、“双爱双评”、乡镇(街道)工会建设为载体,着力加强工会规范化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为引领,不断推动健全工会组织体系,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工会干部队伍,为推动全省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一、持续推进以八大群体为代表的新就业形态群体入会,扩 大工会工作有效覆盖面
各类法人单位建会率、入会率动态保持在 80%以上。农民工 入会率保持在 55%以上。突出重点发力,年底实现快递员群体应 入尽入,符合条件的保安员、货车司机建会入会率达到 55%以上,以网约送餐员为主体推动网约工入会工作取得突破。
1.聚焦“三新”领域,持续深化以“八大群体”为重点的新 就业形态群体入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推进货车司机等“八大 群体”建会入会工作方案》(甘总工办发〔2020〕67 号),重 点围绕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为核心的“三新”经济领域,以 农民工、“八大群体”新就业形态群体为重点,积极推行网上入 会、集中入会仪式及工会组建“一函两书”(《工会组建意见函》《工会组建法律监督检查意见书》《工会组建法律监督检查建议 书》)等做法,在入会方式、组织形式、服务保障等方面探索实 践,创新思路方法,加大工作力度,着力破解人员流动性大、劳 动关系复杂等工作难点,最大限度把“八大群体”吸收到工会组织中来。召开“八大群体”建会入会工作推进会。以产业工人队 伍建设改革为契机,加强与交通、邮政、民政、卫健、商务、市 场监管、住建、公安等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支持配合,摸清底数,突出重点,形成合力,推进“八大群体”等新就业形 态群体建会入会。
2.加大平时考核督促力度。对八大群体建会入会工作进一步 强化督查考核,实行数据每月一上报,信息每季度一交流,措施 成效每半年一总结,加强对工作推进过程中堵点和难点的破解,确保工作效率和质量。省总工会将适时通报相关工作情况。
3.开展建家服务促建会入会。以货车司机、快递员为重点, 选择货车司机、快递员相对集中的区域或单位,紧扣货车司机、快递员最现实最迫切的工作活动需要,本着有条件、能做到、能做好的原则,通过工会自建、项目合作、党群共建等方式,创建有休息活动场所、有政策宣传和信息发布载体、有畅通的利益诉求渠道、有健全的工作管理制度、有工会组织活动内容的“货车 司机之家”“快递小哥之家”。各市州总工会、兰州新区工会推 荐上报符合条件的“货车司机之家”“快递小哥之家”各 2 个以 上;省交通、省邮政等相关产业(系统)工会结合各自实际,发挥产业、系统优势,推荐上报符合条件的“货车司机之家”“快递小哥之家”。经省总工会验收,择优一次性给予工作补助,市县工会、产业(系统)工会根据本级工会情况给予适当补助,所需资金列入本级工会预算。上级工会补助主要用于职工之家服务功能建设,开展会员服务、组织活动等。积极整合资源,扩大技能培训、帮扶救助、法律援助和“四送”活动对八大群体的覆盖面。开展职工互助保障等多种形式的普惠服务,以会员实名制信息为准,对“八大群体”实名制会员赠送职工互助补充保险。市县总工会通过积极争取政府(企业)补助、本级工会经费补助、向上级工会申请项目补助等渠道,保障“八大群体”会员享受普惠性服务,确保会员个人能支配的费用不低于会员本人缴纳的会费,本级工会经费补助列入本年度经费预算。
4.积极推进实名制管理工作。开发应用全省基层工会组织和会员实名制信息管理小程序,指导督促开展实名制信息数据采集、录入工作,逐步建成工会实名制数据库。今年年底市州、县区总工会、兰州新区工会所属“八大群体”会员实现全录入,省级产业系统工会所属基层工会会员录入率达到 80%以上,省总直属基层工会会员实现全录入。市州、兰州新区、产业系统、省总直属基层工会按要求做好信息采集工作。
5.积极推进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工会组建。进一步完善党建带工建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将工会组建纳入党建工作总体部 署,整合资源,合力推进。坚持抓大带小、抓点带面,推进八大群体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工作。强化分类指导,巩固百人以上企业建会行动成果,摸清底数,推进建会重点向 50 人以上、25 人以上企业拓展,因地制宜开展建会集中行动。各市州总工会、兰州新区工会继续督促指导年缴纳5万元以上建会筹备金单位建会,组建率年底达到 90%以上。按照全总要求,与民政部门联合推进社会组织工会建设,以在省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和在各地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医院、学校、幼儿园等为重点,推动社会组织建会取得突破。
二、以职工之家建设为核心,加强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切实增强基层工会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
6.加强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条例》,规范建立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按期换届选举和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汇报工作制度,会员(代表)民主评议职工之家和工会负责人制度,会员(代表)大会按规定选举、撤换、罢免工会领导人制度等,保障会员民主权利。贯彻落实《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紧扣成立工会筹备组、发展会员、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和工会换届等关键环节,规范建立健全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主任、副主任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报上一级工会批准,不断提高建会质量。加大调研督查力度,广泛宣传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的有关制度,提高广大工会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基层工会建设的能力,切实纠正基层工会建设中存在的各类不规范问题。
7.完善规范“小三级”工会组织体系。认真贯彻全总《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工会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和规范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街道)工会,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建设,健全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小三级”工会组织体系,推行工会联合会直接发展新就业形态群体入会方式,不断扩大小微企业的组织覆盖面和农民工入会覆盖面。继续组织开展乡镇街道规范化建设验收工作,对各地推荐申报的乡镇(街道)工会,按照 30%的比例抽查复验。
8.深化职工之家建设。突出落实“双亮”“六有”“五个一”工作要求,健全会员评家工作机制,深入推进职工之家建设工作。制定《甘肃省模范职工之家、甘肃省模范职工小家、甘肃省优秀工会工作者、甘肃省优秀积极分子评选表彰管理办法》,指导各级工会规范开展甘肃省模范职工之家、甘肃省模范职工小家、甘肃省优秀工会工作者、甘肃省优秀积极分子评选表彰工作,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开展模范职工之家“结对共建”试点活动,各级工会选取 1-2 个获得全国模范职工之家或甘肃省模范职工之家荣誉称号的基层工会,结对帮助工作基础相对薄弱、活力相对不足、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非公企业工会、两新组织工会、新建企业工会等基层工会,通过开展各具特色的共建活动,提升基层工会工作水平。按照《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表彰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受到表彰的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开展工会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结合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制定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双爱双评”工作意见,开展“双爱双评”活动。
9.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工会组织,发挥榜样带动作用。贯彻落实《甘肃省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和《甘肃省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任务分工方案》,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中不断巩固和加强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纠正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撤并工会组织、工会干部兼职过多等问题,切实发挥好国有企业的榜样带动作用,保证企业工会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企业集团建立工会组织的办法》《企业工会主席产生办法》,理顺工会组织关系,健全完善企业工会主席产生机制。
三、着力深化工会改革,推动健全工会组织体系
10.推动落实工会改革方案。指导督促相关改革配套文件落地见效。结合地方工会换届、班子调整,通过增加代表、委员会、常委会中一线职工、先进模范人物、农民工代表比例,增强工会组织的先进性、代表性、群众性。继续推进增加产业工人在各级工会代表大会代表和委员会委员中的比例。做好工会组织配备包括产业工人在内的劳模和一线职工兼挂职干部工作,加大对有关文件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
11.积极推进产业工会改革。落实全总《关于深入推进产业工会工作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和《甘肃省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精神,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借鉴全国产业工会和兄弟省市产业工会机构设置情况,根据我省产业发展实际,合理调整设置产业工会,明确职责定位,理顺组织关系。在产业工会改革的基础上,督促落实省总工会《关于省级产业工会领导机构试行联合制代表制的暂行办法》《关于提高省级产业工会委员会和常委会构成中劳模和一线职工比例的若干规定》,指导产业工会按照联合制、代表制建立工会委员会,提高省级产业工会委员会和常委会构成中的劳模和一线职工比例,更好地体现产业工会领导机构的民主性和工会组织的联合性。
12.加强工会兼挂职干部队伍建设。落实《甘肃省总工会干部双向挂职管理暂行办法》,积极推进省总工会机关部门配备兼职副部长,做好接收挂职干部及向县级及以下工会组织选派挂职干部工作,抓好工会兼挂职干部日常管理、教育培养、考核激励等制度措施的落实,促进各级工会兼挂职干部充分发挥作用。
13.加强工会干部协管工作。落实《甘肃省总工会关于规范市级工会换届和届中领导班子成员调整有关程序的规定》,对今年到期换届的市州、产业(系统)、直属基层工会和同级党委组织部门下发有关做好换届工作的函,跟进督促指导市州总工会、省级产业(系统)工会、省总直属基层工会按期换届和届中调整工作,积极配合工会干部主管方选好配强工会领导班子。
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工会干部队伍
14.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贯彻落实《2019-2023 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2019-2023 年甘肃省党政领导班子建 设实施意见》和《2019—2023 年省总工会内设机构领导班子建设重点任务》,坚持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强化干部政治素质考察考核,严把干部政治关、廉洁关、能力关,不断优化省总机关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配备,增强整体功能。落实职务职级制度,优化职级晋升程序,发挥职级对干部的激励作用。健全常态化、长效化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机制。加大对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的培养力度。
15.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拓宽来源渠道,侧重从劳模和一线优秀工会工作者中考录、遴选机关干部。坚持优中选优,规范录用、调任、转任、轮岗等工作。落实《甘肃省总工会选派年轻干部到服务窗口岗位实践锻炼暂行办法》,选派省总工会机关、直属事业单位 35 岁以下新进工作人员到信访法援岗位、老干部服务岗位实践锻炼。做好驻村第一书记、选调生、工会系统双向挂职、兼职等挂职锻炼干部的服务、管理、考核等工作。
16.激励干部人才干事创业。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全总关于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相关精神,全面落实《甘肃省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大力选拔使用敢于担当作为的干部,认真落实关心关爱干部的政策措施,全力做好优秀人才的服务保障工作。
17.加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落实全总《关于加强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通过争取公益性岗位、自行选聘等方式,拓宽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选聘渠道,整合资源、强化管理,大力推进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按照《甘肃省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健全完善工会组织员选聘、使用、履职、考核、退出机制,落实上报备案制度。继续做好年度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工作经费分级负担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及时下拨补助经费。
18.着力提升干部教育培训质量。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工会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开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教育集中培训。组织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培训,把党史作为各级各类培训班的必修课,精心设置班次和主题,教育引导工会干部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市州、县区工会按照分级负责、分级培训的原则,以乡镇(街道)工会、基层工会联合会、联合基层工会和非公企业工会专兼职干部为重点对象,年内市州、兰州新区至少举办 2 期、县区至少举办1期培训班。指导配合省总干部学校举办省总本级工会干部培训班的同时,举办 1 期市州、县市区总工会、省级产业(系统)工会、省总直属基层工会主席或常务副主席培训班,举办 1 期全省新任工会领导干部培训班。开展中国工运史学习教育培训,加大对年轻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七种能力”,激励担当作为,转变工作作风。完成省委组织部、全国总工会组织部、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省直机关工委调训任务和网络培训。开展省总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户外拓展训练。
五、坚持从严管理监督干部
19.拓宽干部管理监督方式。深化政治监督、担当作为监督和日常管理监督,把从严管理干部与关心关爱干部结合起来。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严格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做好常态化管理。定期开展选人用人工作检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深入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健全完善档案审核管理常态化机制。认真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干部兼职审批、出国(境)管理等工作。
20.提升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水平。把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持续巩固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强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宣传和政策解释,全覆盖开展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培训。对不如实报告的按规定严肃处理,加大警示教育力度。
21.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制定《甘肃省总工会机关及直属单位考核办法(试行)》,科学设置考核目标,全方位、立体式、高标准考核干部,增强考核的实效性、权威性。发挥考核激励鞭策作用,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结合起来,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引导干部发扬成绩、改进不足、更好忠于职守、担当奉献。
22.坚决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主动认领涉及组织工作的问题,精心制定整改措施,压紧压实责任,一项一项盯住落实,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全面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扎实推进整改,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改到位、见成效、不反弹。
六、打造“政治上绝对可靠、对党绝对忠诚”的工会组工部门
23.努力提高干部能力素质。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强化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强化大局意识,坚持系统观念,树立创新精神,提高斗争本领,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工会组工干部队伍。
24.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加强政治监督,严格教育管理,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省委和省总实施办法,锲而不舍纠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实践实干实效,提升工作落实质量。深入基层一线,密切联系职工,加大调查研究力度,加强文件制度跟踪问效,以改进工作作风的实际成效推进工会组织工作创新发展。
七、相关工作要求
1.从 4 月份开始,各市州总工会、兰州新区工会每月 25 日前上报《“八大群体”从业人员入会、所在企业建会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1),6 月底、10 月底分别上报“八大群体”建会入会工作半年和全年总结。
2.9 月底前各市州总工会、兰州新区工会、省交通、省邮政等相关产业(系统)工会上报货车司机、快递员之家《申报表》(见附件 2)。
3.各市州总工会、兰州新区工会 12 月 1 日前上报《25 人以上企业建会有关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和推进25人以上企业建会工作总结。
4.各市州总工会、兰州新区工会按照《2020 年缴纳 5 万元以上建会筹备金单位名单》(见附件4),督促指导年申报缴纳5万元以上建会筹备金单位工会组建率年底达到 90%以上,每季度最后一个月 20 日前上报进展情况和《年缴纳 5 万元以上建会筹备金单位建会情况统计表》(见附件5)。
5.各市州总工会按照《关于申报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全总补助人员的通知》(甘总工组字〔2019〕9 号)文件要求,10 月 31日前上报相关报告、统计表和名册。
6.各市州总工会、兰州新区工会、省级产业(系统)工会、省直机关工会工委、省总直属基层工会负责统计县区总工会举办培训班情况,于 11 月底上报《工会干部培训班统计表》(见附件6)
附件:1.“八大群体”从业人员入会、所在企业建会情况统计表
2. 之家申报表
3.25 人以上企业建会有关情况统计表
4.2020 年年缴纳5万元以上建会筹备金单位名单
5.年缴纳5万元以上建会筹备金单位建会情况统计表
6.工会干部培训班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