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嘉峪关市职工技术创新竞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08 17:01 信息来源:经济技术部 浏览量: 【字体:大 中 小】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聚焦“两区一城一地”发展定位和“五城融合”发展新格局,激励职工立足岗位做贡献,促进创新成果转化,市总工会联合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局继续开展2026年度嘉峪关市职工技术创新竞赛活动(第十三届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和第七届职工先进技术操作法)。
      一、征集范围:
      近年来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职工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高质量发展,在改进生产技术和工艺、完善经营管理、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等方面提出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技术创新成果和操作法。聚焦体现本地特色和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重点突出在强工业、强科技行动中发挥积极作用的创新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

1.发明创造具有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性,并在本行业产生重要影响;

2.研制开发新产品、新工具具有省内、市内先进水平,并取得显著成效;

3.设计和改造工艺取得显著成效;

4.对现有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取得显著成效;

5.创新技术,在职业安全与卫生和环境保护等方面起到显著作用。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职工先进操作法:

1.被实践证明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普及推广价值的操作法;

2.具有独创、科学、高效、实用的特点,并在技术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等方面的操作法;

3.改进和创新技术操作流程、工艺流程、程序操作流程,经有关部门鉴定和论证并出具可行性报告的操作法;

4.企业管理、劳动生产率、产品质量得到显著提高,并已推广运行取得实效的;

5.促进节能减排、职业安全与卫生取得显著社会效益的。
      注:已获得全国、省、市职工技术创新奖励的;核心技术已获国家、省、市科学技术和专利奖励的;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的;各级政府部门出资立项的;涉及技术秘密和国家安全的;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申报的项目,均不得推荐申报。
      三、竞赛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4月17日。
      四、竞赛方法:
      竞赛活动须由各基层工会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聘请专家、学者、相关职能部门管理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对拟获得奖项的优秀技术创新成果和命名的职工先进操作法由领导小组进行复核,最后根据评审意见和复核结果确定获奖项目,并推荐5项获奖优秀成果、2项先进技术操作法,参加2026年度甘肃省职工技术创新竞赛活动,不接受以个人身份参加竞赛活动。
      五、奖励办法:
      按照《嘉峪关市职工技术成果评选奖励办法》的通知(嘉总工发〔2016〕29号)执行,由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联合颁发荣誉证书,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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