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甘总工办发﹝2025﹞62号)要求,经劳模本人申请、各基层工会审核及市总工会复审,拟确定韩灵等8名劳模为2025年省级劳模专项补助资金(生活困难补助金、特殊困难补助金)发放对象,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补助标准
(一)生活困难补助金
月平均收入在6500元以下的在职职工劳模,月养老金在5200元以下的离退休职工劳模,年纯收入低于13800元的农民劳模。
(二)特殊困难补助金
因本人患病自付医疗费较多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配偶、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患重病、失业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遭受意外灾害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二、补助金拟发放对象(8名)
(一)生活困难补助金拟发放对象(6名)
1.韩灵,女,汉族,1952年11月生,原嘉峪关市运输公司工人(退休),1978年获得甘肃省劳动模范称号,拟发放生活困难补助金17900元。
2.杨国选,男,汉族,1948年5月生,原嘉峪关市峪泉镇政府职工(退休),1982年获得甘肃省劳动模范称号,拟发放生活困难补助金21700元。
3.周美云,女,汉族,1960年10月出生,原酒钢德力源公司职工(退休),1989年获得甘肃省劳动模范称号,拟发放生活困难补助金6800元。
4.潘淑霞,女,汉族,1971年10月生,原嘉峪关市棉纺织厂细纱车间教练员(退休),1994年获得甘肃省劳动模范称号,拟发放生活困难补助金19400元。
5.叶翠英,女,汉族,1953年1月出生,原市铸件厂厂长(退休),1989年获得甘肃省劳动模范称号,拟发放生活困难补助金16200元。
6.张喜祥,男,汉族,1953年2月生,原嘉峪关市运输公司职工(退休),1999年获得甘肃省劳动模范称号,拟发放生活困难补助金17600元。
(二)特殊困难补助金拟发放对象(2名)
1.韩德全,男,汉族,1953年4月出生,原酒钢集团公司镜铁山矿工人(退休),1977年获得甘肃省劳动模范称号。曾做心脏搭桥手术,后因蛛网膜出血造成并发症,导致全身偏瘫,肢体一级残疾,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金11000元。
2.靳开生,男,汉族,1949年11月出生,原酒钢集团公司镜铁山矿职工(退休),1978年获得甘肃省劳动模范称号。因配偶患胃癌住院治疗自付费用较多,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金4400元。
三、公示时间
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6日,共5个工作日。
四、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嘉峪关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
联系电话:0937-6227568
电子邮箱:759256601@qq.com
通讯地址:嘉峪关市新华南路111-2号(2号写字楼)
公示期间,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面谈等形式向市总工会反映。反映情况应采取实名方式,须提供具体线索和事实依据,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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